隨班低年級修課之學生依本校學則第6條規定"應屆畢業生隨低年級修習課程,其期末考試仍依低年級考試時間同時舉行。"
待授課教師傳送成績後,經各單位進行畢業資格審查程序後,由註冊組公告名單,預計約七月中下旬後,開始發放畢業證書。
七八月份暑修結束後,待授課教師傳送成績後,經各單位進行畢業資格審查程序,由註冊組公告名單後,始發放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