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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業生(含延修生)領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1. 應屆畢業班畢業考預訂於第14週舉行畢業考試。相關課程異動請依課務組公告辦理。
  2. 學位證書預計於畢業典禮當天第一次發放。由各畢業班導師於規定時間內(另行公告)至註冊組領取後,再至各集合教室發放。符合畢業資格並完成離校手續之畢業生請於規定時間(另行公告)至畢業典禮當天集合之教室領取證書。上述離校手續,可至本校校務行政系統查詢。
  3. 應屆畢業生(含延修生)應辦理離校手續。各單位審核結果依學生辦理情況隨時更新,若尚有未完成者,盡速完成相關手續。離校手續查詢流程請參閱附件。
  4. 畢業生本人若未於畢業典禮當天領取學位證書者,請於畢業典禮後,攜帶(1)身分證件及(2)[建議攜帶]兩吋照片兩張(背面書寫班級、姓名、學號),親自至樸華樓二樓註冊組或聯合辦公室D109領取(僅限畢業典禮當日未領取證書之學生)。領取時間與地點,請依當學年度相關公告辦理。
  5. 委託他人代為領取學位證書者,請先至註冊組網頁下載委託書並攜帶下列資料至註冊組領取:(1)委託書;(2)受託人身分證件;(3)畢業生身分證件及私章;(4)[建議攜帶]兩吋照片兩張(背面書寫班級、姓名、學號)。相關網頁:https://nkaao.nkut.edu.tw/redirect.php?ID=Graduate
  6. 隨低年級修課或參加暑修之同學,請分別於七月、八月、九月下旬至註冊組網頁查詢可領取學位證書名單及發放學位證書之時程。
  7. 如需於次學期延修之同學,應於開學前辦理選課註冊(開學正式上課日期請參考當年度行事曆),延修生選課註冊時間將另行寄發通知,請同學至本校校務系統確認通訊住址與聯絡電話是否正確無誤(學校首頁>>校務行政系統>>帳號密碼>>左方「查詢」>>學生學籍資料查詢)。若於八月底前尚未收到通知,請自行上網查詢相關資訊或電洽註冊組查詢,切勿置之不理,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8. 修習跨領域學分學程者,請於第十五週週三前完成學程證明之申請程序,經學程委員會審查後3個工作天始得發放學程證明(預計畢業典禮當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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