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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退)學】

1、建議攜帶學生本人及家長之身分證及印章

2、請先與導師、系主任約定時間,避免舟車勞頓

3、請準備學生平安保險費用(辦理休學)及應繳回費用(依學生個人情況)

4、先至學務處領取輔導紀錄表,經導師及系主任填寫簽核後,再持輔導紀錄表至註冊組領取休(退)學申請表

5、至表列會辦單位辦理相關程序後,將休(退)學申請表繳回註冊組,始算完成休(退)學程序

6、如已經繳交註冊費,請攜帶繳費收據、存摺影本、私章辦理退費,是否退費及退費標準依會計室及相關規定辦理;如有新生獎學金繳回相關問題,請先洽詢招生處(分機:1321

7、休學請於『期末考週開始前』完成所有程序並將申請表繳回註冊組

8、休學程序完成後,如需休學證明書,請於繳回休(退)學申請表時,一併提出(免費)

9、退學程序完成後,如需(轉學)修業證明書,請攜帶兩吋照片兩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樸華樓一樓聯合服務中心申請(酌收工本費 50元/份,需工作日2-3天)

【休學注意事項】

1、申辦休學一次以一學期或一學年為原則,休學期滿欲繼續休學者,須到校辦理續休手續,休學累計以兩學年為最高期限

2、休學期間聯絡電話、地址有異動者,請務必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到校提出異動手續,避免學校重要通知文件無法寄達導致權益受損

3、休學期滿前兩個月務必主動與學校聯繫是否復學

4、休學期滿未辦理復學註冊亦未到校辦理續休手續者,依學則規定應予退學

5、休學期間如參加他校轉學考(或重考)並已至他校就讀者,應回校辦理退學手續,未辦理者如經查出學籍重複導致學生自身權益受損,概由學生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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